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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看過一篇文章,大意是有人問一位女士, 
為什麼會選擇她的先生託付終生。 
如此好事的問法,大概是不少人都覺得, 
她和她的 先生在一些大家看得到的部分並不是那麼合適。
 

結果她給的理由非常簡潔,那就是:
「他會逗我笑!」 


這篇文章的本意,大概是想說,
夫妻合不合,很可能只是一個小小的理由, 
但是對當事人來說,可是一個天大地大的原因。
 
這篇文章讓我印象深刻,最主要的原因是,
她的理由居然和我差不多。
 


我和我的另一半,就外在條件和家世背景,
 
都不算是別人心中理想的一對,『婚姻前途』也不被看好。
 
而我從認識他到決定嫁給他,
 
內心深處一個支持的理由,就是『他會逗我開心!』
 

這個理由對很多人來說,
很可能是一個可笑而渺小的理由, 
但是它真得對我很重要,結婚十多年後,
 
更讓我相信自己當年會這樣堅持,實在太有遠見了。
 

我的另一半如何逗我開心,說起來,實在不足道,
 
也許對別人來說,也沒有什麼好樂。
 
例如,下班回家時,門一開,他會對著我伸高右手,
精神抖擻地喊一聲:「嗨!」。
 
讓我覺得,他很開心看到我,我當然也覺得很樂。 
 
這個戲碼,每天都在上演,但是他樂此不疲, 我也天天開心。


他取悅我的偉大事蹟中,一直令我難忘的,
 
就是當年補度蜜月時,我們參加歐洲十國的旅行團。
行前,他就說要我送一份禮物,
 
那就是每到一個國家,我可以選一件禮物,
 
因為他要送我的,叫做『十國大禮』。
 
後來選了那些禮物,我自己都忘了,
 
但是一直忘不了他鄭重宣布送我『十國大禮』時的神情,
 
很認真,但是有點搞笑。
 


他另一段取悅我的大功,就是在我懷孕時,
為了幫我度過害喜的痛苦,他決定每天做一件事讓我開心, 
有一次是講個笑話、有一次是唱首歌、
 
還有一次是跳了一段民族舞蹈。


其實他的恆心不夠,並沒有做太多事,
但是已經夠我到現在想起來,都還要忍俊不住想笑。
 
或許是胎教成功,也或許是耳濡目染,
 
我們的兒子如今也以搞笑為樂,
 
每天都很努力地找笑話給我看、
 
講笑話給我聽,而且還會唱歌自娛娛人。
 


今年上國中的他,現在逗我開心的本事,
 
和他爸爸已是旗鼓相當,兩人一搭一唱,常讓我樂不開支。
 
先生說,家裡有兩個人都努力逗我開心,
 

我應該是最幸福的人了。
 

他說得一點也沒錯!


上天其實沒有對誰小氣過,
只是我們通常太大方,
生活裡一定有足夠的滋味,
我們卻常忘記了咀嚼。
 


 <<摘自網路轉寄信件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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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你笑了嗎? 
我笑了嗎?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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